洮南法院:房屋租赁引纠纷 法官调解止纷争 城事-白城站 王金顺 38471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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洮南法院:房屋租赁引纠纷 法官调解止纷争

2024-05-11 14:18      来源: 中国吉林网

  生活中因房屋租赁而引发矛盾的事件时有发生,如何有效调解就成了法庭化解矛盾的关键。近日,洮南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,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,双方当事人最终握手言和,获得息诉共赢的良好效果。

  被告钟某租借原告田某门市楼一间用于做房屋装修装潢店,为了方便产品陈列展示,钟某未经田某允许,私自将其租借的门市楼棚顶以及房屋墙壁打了一圈钉子。房屋租借到期后,钟某不再续租,原告田某在接收房屋时发现上述变化,遂认为墙体和棚顶都遭到了破坏,于是要求被告钟某赔偿损失。钟某不同意其诉求,称其可以用水泥重新恢复处理一下。原告田某不同意此解决方式,故诉至法院。

  洮南市人民法院万宝法庭法官在详细了解事情经过后,认为本案因双方置气才来法院起诉,如果直接进行开庭审理予以判决,只会让双方关系更加紧张,而通过调解则可以减少矛盾激化,缓和双方关系,于是在征求双方同意的前提下,决定对此案进行调解。

  起初双方当事人并不愿意面对面沟通,于是承办法官对其进行调解。“虽不是恶意毁坏的墙体,但这些钉子确确实实给墙体和棚顶造成了破坏,影响了房子的整体情况。”“没必要和对方闹得这么僵,毕竟还有之前租住的情分在,而且房屋不是不可挽回的损失,只要沟通好问题还是能解决的。”承办法官对双方当事人耐心释法明理,将“法、理、情”并用,引导双方换位思考。最终,在法官“晓之以理、动之以情”劝说下,双方达成一致意见,解除了《房屋出租合同》,被告钟某也认识到了自己的行为不当,诚恳地向原告田某表达了歉意,当场赔偿4000元。至此,该案顺利化解,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。

  群众利益无小事,细微之处见真情。近年来,因房屋租赁行为引发的民事纠纷不断增多,为规范租赁行为,洮南市人民法院万宝法庭积极引导当事人正确处理租赁关系,从源头上定分止争,妥善化解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纠纷,降低了诉讼成本,诉源治理成效凸显。

  洮南市人民法院供稿

编辑: 王金顺 吉网新闻热线:0431-82902222